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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患于未“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021-07-05 14:3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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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每年有20多万起的火灾事故,这些火灾的发生不但危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繁荣稳定。通过分析火灾的发生原因,多数事故都与消防教育缺失存在密切的关系。


2008年的新疆德汇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5亿,2000家商户的财产化为灰烬。


2009年2月5日,武汉汉正街华贸商城遭受大火,上百家商户蒙受巨大经济损失,近亿元财产付之一炬;四天后,央视新址北配楼发生特大火灾,损失高达50亿元。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一座28层公寓大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


2011年2月3日,兔年刚过20分钟,152米高的沈阳皇朝万鑫国际大厦发生火灾,损失高达30亿元。


防患于未“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图1)


防患于未“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图2)


防患于未“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图3)


消防局公布的2015消防数据:2015年,全国共接报火灾33.8万起,造成1742人死亡、111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9.5亿元。平均1.5分钟就有一场火灾发生,直接经济损失约1.15万元,其中69.5%为家庭火灾。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火灾需要引起我们每个人的注意,从小处着手,防火于未燃!


试想一下,要是当时有一台防火的保险柜,也许经济损失就会减轻一些,所以,在家里备上一台防火保险柜是很有必要的!我们要做的就是防患于未“燃”,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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