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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混淆:国标GB/T 16810-2006与防火保险柜的耐火性能解读
在这个时代,我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各种产品的花式宣传,它们如同市场上的烟火,绚烂而短暂。而在这些烟火中,有一种产品特别引人注目--防火保险柜。它不仅仅是一个存储工具,更是家庭安全的守护神。然而,当这个守护神开始弄虚作假,我们的安全感也随之烟消云散。 在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商家对防火保险柜性能描述的误区,特别是有关“燃烧2小时,耐火温度达1090°C”这一说法,通常容易被误解为防火保险柜的耐火测试结果,实际上,这是一个概念上的混淆。国标GB/T 16810-2006 虽然并未专门针对防火保险柜设立独立标准,但它包含的防火性能要求依然为产品的安全性提供了指引。让我们一起探究真相,澄清这些常见的认知偏差。 GB/T 16810-2006:由国家质检总局于2006年3月14日发布,并于同年10月1日实施,规定了保险柜的分类与代号、耐火性能要求、试件要求、试验装置和测试仪器、标准耐火试验、耐火耐跌落试验、防爆试验、防爆兼耐火耐跌落试验、试验报告和标牌等内容,适用于保护纸张、磁带和计算机存储设备等保险柜的耐火试验。 耐火性能要求 而GB/T 16810-2006的升温曲线,T=345 1g(8 t+1)+20,代入120分钟之后,GB两小时的耐火温度是1047°C。而不是上述所说的“燃烧2小时,耐火温度达1090°C”。所以,看到网上1小时的测试温度,有些写1000/1010/1024/1070/1090,一眼看过去就是假的,是在混淆概念。但是2小时的UL和JIS都是1010,GB是1047,这个就没错。 且商家所说的“燃烧2小时,耐火温度1090°C”,这是GB/T 16810-2006防爆测试的耐火温度,而不是防火测试的耐火温度。 此类描述易给消费者造成误导,使人们错误地认为这是标准规定的测试条件,进而对产品的实际防火性能产生过高的期望。单纯的根本就不适用于现金和贵重物品存放。基于此项,给该类产品保险评级或者承保,都会给消费者带来误解。为这些产品提供保险服务也会给柜内现金或者贵重物品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如果消费者基于这些不准确的信息购买了保险柜,而这些保险柜并不能在实际火灾中提供足够的保护,那么消费者可能会遭受财产损失。 总之,面对市场上各式各样的产品宣传,消费者应学会区分事实与夸张,依托正规渠道获取信息,确保自己的每一分钱都花得物有所值。而作为生产商,同样有责任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用真实的数据说话,共同营造健康、透明的市场环境。只有这样,防火保险柜行业才能稳健前行,为千家万户提供真正意义上的安全保障。
GB/T 16810-2006:将保险柜按保护档案类型分为 p 类、d 类、dis 类,p 类保险柜试件内部任一点温度不应超过 177℃;d 类不应超过 66℃;dis 类不应超过 52℃。如图